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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的赔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杨欣桐 人气:60

一、辞退员工的赔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辞退员工的赔付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与上述无过失性辞退相同。

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政策,具体的赔付标准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

二、辞退员工的赔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辞退员工的赔付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如在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劳动者存在过错(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付标准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处理辞退员工的赔付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三、辞退员工赔偿标准2021

在 2021 年,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通常取决于辞退的原因和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如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等),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辞退员工,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辞退员工,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等情形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算

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通常根据以下情况计算:

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相同。

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