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瑾伊 人气:13
电工作业中的“十不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准: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二不准: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三不准: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四不准: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五不准:不允许擅自接拉电线。
六不准:不准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七不准:不准在有爆炸物和易燃物的场所架设临时电灯。
八不准:不准在雷雨天气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等接地导线 20 米之内。
九不准:不准在未断电的情况下检修电气设备。
十不准:不准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登高作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电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行业等略有差异。
“电工生产作业十不干”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无票的不干:没有工作票等相应票证不作业。
2. 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对作业任务和存在的风险不明确不进行作业。
3. 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实到位不作业。
4. 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擅自超出许可范围的作业不进行。
5. 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不在有效的接地保护范围内不作业。
6.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7. 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8. 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9. 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10.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这些要求旨在强化电工作业的安全规范和风险防控。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地区或单位的规定而略有差异。
以下是常见的“电工操作规程十不准”:
1. 不准无电工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2. 不准在未停电的情况下进行电气检修。
3.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工具。
4. 不准私自改变电气设备的保护设置。
5. 不准在不熟悉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6. 不准在雷雨天气进行室外电气作业(特殊情况除外)。
7. 不准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带电作业。
8. 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9. 不准在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10. 不准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行业和单位的要求而略有差异。
以下是电工作业“十不准”的常见内容:
1. 不准无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电工作业。
2. 不准在未断电的情况下检修电气设备。
3.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工具。
4. 不准在雷雨天气进行户外电气作业(特殊情况除外)。
5. 不准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带电作业。
6. 不准在不熟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情况下盲目操作。
7. 不准在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情况下进行电气作业。
8. 不准在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9. 不准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0. 不准私自改变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定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十不准”内容可能因不同的规定和要求而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