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学屹 人气:33
辞退补偿金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是免税的,超过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超过 3 倍以上数额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辞退公司员工的补偿金在申报个税时,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补偿金额:首先要明确辞退员工所支付的补偿金数额。
2. 判断是否免税:根据税法规定,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3.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的部分,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经济补偿金 -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
4.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在申报时,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发放辞退补偿金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应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辞退员工获得的补偿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一定的免税额度和计算方法。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超过 3 倍以上数额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 80,000 元,3 倍就是 240,000 元。如果获得的辞退补偿金是 300,000 元,超过的 60,000 元(300,000 - 240,000)需要纳税。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而计算应纳税额。
辞退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超过 3 倍数额部分的辞退补偿金×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