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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职工如何进行工作能力鉴定

作者:张泠希 人气:19

一、工伤后职工如何进行工作能力鉴定

工伤后职工进行工作能力鉴定,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提出申请。

2. 提交材料:通常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的病历材料等相关资料。

3. 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 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或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工伤职工本人应到场,按照鉴定要求进行检查等。

5. 作出鉴定: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情况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并及时送达申请方。

6.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如果对鉴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之日起 15 日内申请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作出之日起 1 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二、职工工伤后进行什么鉴定

职工工伤后一般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通过鉴定,可以明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相应的待遇标准,为工伤赔偿等提供重要依据。